ICS 65.020
CCS B 01
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37/T 1653—2024
代替DB37/T 1653—2 010
食用菌袋(瓶)栽通用测产方法
The general method for eval uating the yield of edible fungi cultivated with bag or
bottle
2024-12-30发布 2025-01-30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1653—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37/T 1653 —2010《袋(瓶)栽食用菌通用测产方法》,与 DB37/T 1653—2010 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袋(瓶)栽食用菌的定义(见第 3章,2010年版的第 3章);
b) 更改了栽培小区(组)设置的技术要求(见 4.1,2010年版的4.1);
c) 更改了鲜菇质量为待测子实体鲜品要求,增加了测产现场小区(组)内子实体茬次规定,更
改了符合采收标准的商品子实体数量比例(见 4.2,2010年版的4.2);
d) 增加了测产用具一章(见第 5章);
e) 更改了测产现场情况记录内容(见 6.1,2010年版的5.1);
f) 更改了测产取样方法,增加了取样采收方法(见 6.2,2010年版的5.2);
g) 更改了测产子实体鲜品商品系数和采收总茬数分类标准以及采收总茬数不同的品种第一茬产
量在总产量中的占比(见 6.3,2010 年版的5.3);
h) 增加了测产结果一章,更改了测产结果统计要求,删除了不同次实测记录数据允许误差值内
容(见第 7章,2010年版的5.4);
i) 增加了测产报告要求一章(见第 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DB37/T 1653—2010 ;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37/T 1653—2024
1
食用菌袋(瓶)栽通用测产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袋栽或瓶栽食用菌子实体鲜品的测产 条件、测产方法、测产结果和测产报告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平菇 (Pleurotus ostreatus )、 金 针 菇( Flammulina filiformis )、 香 菇( Lentinula edodes )、
黑木耳( Auricularia heimu er)、毛木耳( Auricularia cornea)、榆耳(Gloeostereum incarnatum )、皱
木 耳( Auricularia delicata)、 银 耳( Tremella fuciformis )、 金 耳( Naematelia aurantialba)、 猴 头 菇( Hericium
erinaceus )、滑菇(Pholiota nameko)、黄伞( Pholiota adiposa)、杏鲍菇( Pleurotus eryngii )、阿魏
蘑(Pleurotusferulae )、白 灵 菇( Pleurotus tuoliensis ) 、榆黄蘑 ( Pleurotus citrinopileatus )、 鲍 鱼 菇( Pleurotus
abalonus)、白黄侧耳 (Pleurotus cornucopiae )、秀珍菇( Pleurotus geesteranus )、茶树菇( Cyclocybe
aegerita)、斑玉蕈(Hypsizigus marmoreus )、 灰 树 花( Grifola frondosa)、 裂 褶 菌( Schizophyllum commune )、
绣球菌(Sparassis latifolia )、荷叶离褶伞(Lyo phyllum decastes )、蛹虫草( Cordyceps militaris )、灵
芝( Ganoderma lingzhi )、桑黄( Inonotus hispidus )等袋栽或瓶栽食用菌子实体鲜品的单产水平和生物
学效率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T 12728 食用菌术 语
GB/T 21125 食用菌品种选育技术规范
NY/T 1098 食用菌品种描述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8 和NY/T 109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袋(瓶)栽食用菌 edible fungi cultivated with bag or bottle
采用菌袋或菌瓶立体栽培或地栽出菇,或菌袋半覆土栽培出菇模式生产的食用菌种类。
4 测产条件
4.1 栽培小区(组)要求
栽培现场完整,小区(组)设置规范、随机排列。同一处理小区(组)栽培袋(瓶)装干料重量、
摆放密度等条件一致,栽培品种明确标示且相同。不同处理小区(组)除设置的对比因素外,环境、设
施与栽培管理等其它条件应一致。品比试验示范栽培数量应符合GB/T 21125 的要求。
4.2 待测子实体鲜品要求
DB37/T 1653—2024
2 待测子实体应为袋(瓶) 栽食用菌第一茬菇,且 90%以上已达到该品种商品子实体鲜品的采收标准。
待测食用菌子实体鲜品的感官质量应符合 GB 7096的要求。
5 测产用具
测产现场采收和处理菇根工具宜采用刀刃长度为10 cm~15 cm的不锈钢锋利刀具。称重器具宜采用
最大称量为 30 kg~50 kg的商业用电子台秤,其准确度误差应不大于 0.1 g。
6 测产步骤
6.1 测产现场情况记录
详细记录待测产食用菌袋(瓶)栽现场的栽培设施、数量、品种、培养料配方、栽培及出菇方式、
每小区(组)菌袋(瓶)数、每袋(瓶)装干料重量、出菇茬次、出菇时间及测产现场达到采收标准的
子实体数量比例等信息。
6.2 测产取样方法
每个待测产栽培处理随机选取3个重复小区(组),应兼顾不同栽培位置的菌袋(瓶)作为取样选
点,每个小区(组)采用五点取样法或 S型取样法均衡选定5 点,每点连续取样不少于5 袋(瓶)。用手
指捏住菌柄基部轻轻转动斜向拔起,或用锋利刀尖割取菌柄根部将子实体全部采收。每袋(瓶)子实体
分别称重实测,计算各重复小区(组)平均单产 [g/袋(瓶)] 和生物学效率(%)。
6.3 单产和生物学效率计算方法
单袋(瓶)子实体鲜品平均产量和生物学效率分别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a) 单袋(瓶)子实体鲜品平均产量计算公式:
································································ (1)
式中:
AP ——子实体鲜品平均单产产量,单位为克每袋(瓶)[g/ 袋(瓶) ];
TQ ——第一茬子实体鲜品总重,单位为克(g );
T ——子实体鲜品商品系数,子实体鲜品商品系数宜为 0.90~0.95;
A ——取样总袋(瓶)数,单位为个;
N ——第一茬产量占比。仅采收1茬的品种,第一茬产量即为总产量,占比以100 %计;采收总茬
数为2茬~3茬的品种,第一茬产量宜按总产量55% ~65%的占比计;采收总茬数为 4茬及以上
的品种,第一茬产量宜按总产量 35%~45%的占比计。
b) 生物学效率计算公式:
··································································· (2)
式中:
BE ——生物学效率(% );
AP ——子实体鲜品平均单产产量,单位为克每袋(瓶)[g/ 袋(瓶) ];
M ——每袋(瓶)平均装干料重,单位为克每袋(瓶)[g/ 袋(瓶) ]。
7 测产结果
DB37-T 1653—2024 食用菌袋(瓶)栽通用测产方法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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